如何看待保证人清偿债务能力
发布时间:2021-01-08 00: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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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公民、组织等,这是定理保证合同的所要求的,说明作为保证人应当具有一定的清偿能力。保证人的清偿能力是保证人资格的主要条件,不是必要条件。保证人是具有清偿债务的能力,在签订保证合同,不具备清偿能力的债务人,随着债务人的部分履行会相应减少。
很难说保证人在定理保证合同之初是否具有相应的清偿能力,保证人是明显一无所有,是不能让他作为保证人,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不得诶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保证合同形式,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来定理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常见的有三种:保证人与债权人签定书面合同;保证人在主合同保证人栏里签名、盖章;保证人给债权人单独出具保证书。
盈利能力是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获取利润的能力,利润是企业偿还债务的重要资源的来源,债务人盈利能力强,其还款能力就有了保障,债务人的盈利能力直接关系到期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风险大小。
资产收益率反映了企业资产运营的效率,资产周转率很快,资产收益率越高,企业取得的收入、盈利就更多,还款能力就更加强了很多。
资产负债率是反映企业偿债能力的重要指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能够反映企业短期负债的合理以及偿债能力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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